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秸秆利用和肉牛繁养综合体项目
(2)建设单位:鸡西市滴道区兰岭乡人民政府
(3)建设性质:新建
(4)占地面积:52251m2
(5)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兰岭乡兰岭村
(6)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肉牛1020头、每一年半出栏1020头。
(7)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054.323008万元
(8)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项目工作人员6人,全年工作天数为365天。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鸡西市滴道区兰岭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祖明浩
联系电话:18846704433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兰岭乡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黑龙江沃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145677530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银泰城F座41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鸡西市滴道区兰岭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