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协同处理项目于2024年5月27日取得《关于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协同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伊环建审〔2024]1号),项目在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阶段对入炉燃料配比进行调整,并调整了厂区废水排放方式,导致污染物的排放量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协同处理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伊春市伊美区旭日街道铁路一道口内
建设规模:拆除原有的1台流化床焚烧炉,1台35t/h余热锅炉,新建1台500t/d往复式机械炉排炉,1台36.4t/h余热锅炉,一套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工艺:SNCR+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反应塔+干法喷射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一座处理规模150t/d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工艺:自清洗过滤器+调节池+厌氧+两级A/O+外置超滤膜+NF+RO工艺),将卸料大厅提高7m,新建8×100m,i=7%的栈桥,改造卸料门,配套建设辅助设施。
变动内容:对入炉燃料生活垃圾、污泥、碳泥、废木耳菌袋配比进行调整,排水方式由厂区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变为厂区净水装置排污水、化水站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生活污水等排入伊春市中心城污水处理厂。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楚总联系电话:18945896916
地址:伊春市伊美区旭日街道铁路一道口内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哈尔滨善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18245139215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12号楼八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