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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江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要求,同江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同江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同江市三村镇头村村南,西临头村至丰乐村路,南至同抚路。

    项目总投资:15017.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处理能力为1万立方米/天,铺设污水管网10987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公众查阅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NZmGGcxikxfMGoz5uxkzw

    提取码:8q19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建设单位人员或环评编制单位。(联系电话:18724277877/13845112772)。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同江市排水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佳木斯市同江市建设路194号

    联系人:范晓明

    联系电话:18724277877

    环评机构:哈尔滨国环宏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复旦路连海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工(电话13845112772);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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