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开相关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鸡西~林海第二回500千伏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选线: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和鸡西市境内
项目概况:
(1)500千伏鸡西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500kV出线1回,至500kV林海变电站。装设1组180Mvar高压并联电抗器。
(2)500千伏林海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500kV出线1回,至500kV鸡西变电站。装设1组60Mvar低压并联电抗器。
(3)输电线路工程
新建500kV鸡西变电站至500kV林海变电站第二回500kV线路,长度约199.8km,采用单回路架设。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强手机:1504600770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黑龙江省津环碧诚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玉萍手机:15902298315
邮箱:jhbchjjc@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污染防治对策分析→环评结论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建设项目的合理性综合论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年7月16日)的规定,本次公众参与主要征询项目周边居民或相关单位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措施以及其它与环境相关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于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与黑龙江省津环碧诚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或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联系,其公众参与意见将作为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