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登陆百度网盘查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具体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7ZUkBZ5kMfX7BumXWxHf1A提取码:0snr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电话15590962789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见。主要事项包括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鹤岗市诚铭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齐岩
联系方式:15590962789
(2)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黑龙江众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工
联系电话:13704505025
邮箱:593313284@qq.com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鹤岗市诚铭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