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开相关信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佳木斯前进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项目选址选线: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双鸭山市境内
项目概况:扩建500千伏前进变主变1台,容量为750兆伏安,扩建500千伏前进变500千伏出线间隔1个,扩建500千伏集贤变500千伏出线间隔1个,新建500千伏前进变至500千伏集贤变架空线路长度192.3公里。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联系人:杜新元电话:0451-5368266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黑龙江省津环碧诚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工手机:15765534924
邮箱:jhbchjjc@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污染防治对策分析→环评结论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建设项目的合理性综合论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年7月16日)的规定,本次公众参与主要征询项目周边居民或相关单位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措施以及其它与环境相关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于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与黑龙江省津环碧诚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或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联系,其公众参与意见将作为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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