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现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谷实生猪养殖望江养殖场建设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谷实生猪养殖望江养殖场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G4BgArAqU1uqPsIUeB8Iw
提取码:wxk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电话15765316869联系建设单位杨悦后可到佳木斯市郊区乡村振兴局查阅纸质报告书。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见。主要事项包括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谷实生猪养殖望江养殖场建设项目公参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su1vdgEP7p6Yu22lohJLw
提取码:cmpw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或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佳木斯市郊区乡村振兴局
单位地址: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275号
联系人:杨悦
电话:15765316869
联系人:隋延明
联系电话:13804510870
电子邮箱:379890917@qq.com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佳木斯市郊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