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制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54B8eV1RbTvmQGENZJsA?pwd=5zva
提取码:5zva
查阅纸制报告书方式和途径:联系建设单位到黑龙江泓亿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查阅纸制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黑龙江泓亿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永华
联系电话:18249369150
电子邮箱:1085171534@qq.com
地址: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镇临江村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黑龙江泓亿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