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海林市印发了《持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 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围绕“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建设工作”,海林市政协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海林市有汉族、朝鲜族、满族、蒙古族等26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为2.3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8.2%左右。近年来,海林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建立了少数民族干部储备库,全市少数民族科级干部和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分别占全市总数的10.1%和10%;以打造民族乡村振兴试点为抓手,建立特色民族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企业11户,培育壮大民族镇、村新型农业主体300多家;筹措资金6000多万元,实施美丽乡村重点项目50多个。2019年,海林市政府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21年,海林市被省民宗委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荣誉称号;2022年,海林市被国家民委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荣誉称号。
委员们在调研中发现,海林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示范引领效果不明显、教育引导工作还有欠缺、巩固提升工作还需加强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海林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联络委员会和政协委员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并形成《关于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客观陈述了海林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果、分析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巩固提升示范市建设工作形成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一是选树示范单位,提升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6+N进”活动,选树民族团结进步“进企业”等一批示范单位。
二是加强培树亮点,打造示范品牌。打造“红石榴+家园”,通过开展邻居节、百家菜、读报班等各类载体活动,推动各族群众互嵌式交往,实现基层治理新突破。打造“红石榴+学校”,推进铸魂工程,教育引导各族师生树立“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使民族团结之花在孩子心中生根发芽。
目前,《关于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已呈报海林市委。参与形成调研报告的委员一致认为,此项工作为海林市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建设工作理清了思路、增强了继续前行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