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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保护文物 传承文明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源自文化遗产日,是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文化建设重要主题之一,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护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远见。目的是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文化遗产,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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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过程

    2005年12月,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

    2009年,国家文物局创设主场城市活动机制以来,每年的文化遗产日国家文物局都选取一座城市举办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

    2016年9月,国务院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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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目标

    政府希望通过设立“文化遗产日”,使文化遗产保护得到全面加强。

    到2010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保护文化遗产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全国“文化遗产日”并没有像人们预想的那样,选在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而是确定在没有任何特殊意义的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这样做旨在使这个“文化遗产日”具有更为广泛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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