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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本报7月31日讯(记者杨宁舒)记者获悉,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于7月31日17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要求相关市、县(区)和省防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做好相关防御工作。

    据悉,7月31日16时,牡丹江石头站水位98.25米,超警戒水位2.15米,超保证水位1.45米;牡丹江牡丹江站水位229.44米,超警戒水位0.44米,水位波动中。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7月31日至8月6日,伊春南部、绥化东部、哈尔滨、佳木斯、双鸭山、七台河、鸡西、牡丹江北部降水量为50~100毫米,其中哈尔滨东北部、佳木斯西部、七台河等地部分市县累计雨量可达100~120毫米。松花江干流肇源段、拉林河、蚂蚁河、阿什河、牡丹江长江屯段、倭肯河可能发生超警洪水,其中蚂蚁河、阿什河等河流个别站点可能发生超保洪水。乌苏里江及其支流穆棱河、挠力河可能发生超警洪水,个别站点可能发生超保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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