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名特优新” 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哪些培育措施?
答:对“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深化品牌创建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对“特色”类个体工商户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营销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
对“优质”类个体工商户注重传承人培育,加强传统技艺、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和宣传报道。
对“新兴”类个体工商户引导参加网上经营技能培训,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提供流量支持、合规指导等服务措施。
已经成为“名特优新”的个体工商户在认定后的第二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相关帮扶政策措施,具体政策措施可以登录黑龙江省惠企政策服务平台(https://msjx.zwfw.hlj.gov.cn:45433/service-portal/#/index)查看。
本报记者 付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