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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作了哪些调整?

    问:在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作出了哪些调整?

    答: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由以前的1万元提高至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由以前的7000元提高至1.5万元。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实施细则标准执行补贴。消费者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实施细则印发之日(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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