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程铭 范英杰 记者刘大泳)近日,为加强松花江、黑龙江两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积极构建两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一体化格局,助力两江沿岸经济高质量发展,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哈尔滨中院、大庆中院、伊春中院、鹤岗中院、黑河中院、大兴安岭地区中院共同签署《加强区域司法协同 共护松、黑两江碧水 助力沿江两岸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框架协议》,构建“4+5”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创新推进两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现代化建设。
《协议》充分考虑松花江、黑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明确了日常联络、共建共享、审执协同、能力共建、联合宣传五项协作机制。各单位将围绕跨区域远程办案、跨层级联动办理,严厉打击破坏两江流域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办理涉两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民事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资源监管等方面展开积极探索。
据悉,此次七家中级人民法院的联合协作,旨在促进两江流域内环境资源案件法律适用的统一,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和能力。标志着两江流域法院首次开展全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将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合力,为美丽龙江建设提供更为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