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要求,2024年望奎县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望奎县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望奎县卫星镇厢兰头村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7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630平方米。主要包括育肥舍,综合猪舍,集粪池、堆粪棚等,年存栏11168头生猪,年出栏20000头生猪。
二、公众查阅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wGKNCQaRD7O_RfO64kJpw
提取码:s4xs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建设单位人员或环评编制单位。(联系电话:0455 6791525/15663811228)。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望奎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董春悦
联系电话:0455 6791525
地址:绥化市望奎县望奎县乡村振兴局
环评机构:哈尔滨国环宏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复旦路连海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舒工15663811228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望奎县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