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市(地)农村疫情防控组:
日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为指导各地做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了贯彻落实方案要求,推进农村地区疫情平稳过峰转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乡村(屯)广播、大喇叭、宣传墙等地方媒介及农村地区普及率较高的快手、抖音等新媒体宣传作用,用农村居民看得到、听得懂、能理解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二、强化重点人群接种
根据《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结合前期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及其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引导农村地区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在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满6个月后,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以便提高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等重症高风险人群的全程接种率和加强免疫接种率。
三、强化传染源管控
加强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感情况调度,感染者居家期间,尽可能待在相对独立的房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告知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引导农村居住群众,尤其是已感染未康复人群,减少集市、庙会、红白事等聚集性活动。
四、强化紧急防控
在农村地区疫情流行期间,结合病毒变异情况、疫情流行强度、医疗资源负荷和社会运转情况研判,可根据农村人群感染率和医疗资源紧张程度,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人员流动,减轻感染者短时期剧增对社会运行和医疗资源等的冲击。
五、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要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为原则,以“保健康、防重症”为工作目标,最大程度保护农村地区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扎实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落实省负总责、市抓调度、县乡村抓落实的要求,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五级书记”抓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黑龙江省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农村疫情防控组
202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