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伊春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法治伊春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取得新成效。2021年,伊春市公共安全感满意度、法治环境满意度、法治环境变化感知度排名全省第一,连续五届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第三次捧回全国综治平安建设最高荣誉“长安杯”。
坚持党领导立法,以良法促发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牢牢把握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围绕答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林区三问”,坚持“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定位,突出问题导向,体现伊春特色,聚焦发展所需、民心所向,以“小切口”解决关键问题,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伊春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提供法治保障。严格落实立法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在全省新获拥立法权的10个地级市中,伊春市是首个由市委批转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市,先后制定程序法一部、实体法七部,颁布实施了全国第一部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立法数量居全省新获拥立法权地级市首位。
坚持党保证执法,捍卫法治尊严。执法是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生活中活的法律的关键环节。坚持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强化综合执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实施《伊春市城市综合执法和执法监督管理办法》《伊春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了权责明晰、上下贯通、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综合执法体系。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伊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伊春市在全省政法队伍满意度调查中位列第三。推进公安改革,跨行政区域设立7个森林公安分局,彻底破除了延续几十年政企不分、“企业管公安”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派出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一室两队”警务模式改革,核定全市派出所人员编制1332人,一线警力不足问题有效缓解。
坚持党支持司法,守住正义底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加强执法司法办案各环节的衔接和监督,健全政法机关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深化履职保障体系建设,历史性解决了公检法混岗混编问题。抓好“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组建伊春市社区矫正警察支队,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和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全部建成。深入推进“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打官司不求人”“法律服务不求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党带头守法,营造法治环境。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结合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紧盯“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法治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新一届市委常委会会前学法11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市县两级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市委聘请法律顾问7名,全市公职律师由2020年的9人增至35人。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市党政领导干部签订承诺书300余份。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方式,拓宽宣传渠道,2021年,5个法治宣传活动案例入选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作者系伊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九)